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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局:创建“大宣传”工作格局

□高颖卓 郝震 马翀

天津银保监局按照银保监会工作部署,把“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3·15’活动”)作为普及行业知识、提升风险意识、塑造行业形象的关键之举和检视消保工作、服务监管全局的重要契机,创建“大宣传”工作格局,优化四方面工作,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这篇大文章。

构建四位一体格局

监管统筹规划突出“大”。天津银保监局把“3·15”活动放到监管中心工作和行业改革发展大局中通盘谋划。一方面,在具体工作部署上要求内容和过程并重,做到宣传正确和正确宣传。另一方面,要求全行业紧盯目标抓宣教,务必实现两个结合。即教育宣传和促进行业发展相结合,语言宣教和行动宣教相结合。

协会协同落实突出“活”。一是情况“活”,天津银保监局指导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连接监管、企业和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收集行业动态,倾听群众呼声。二是方法“活”,天津银保监局指导行业协会将宣传教育与调解相结合,通过现场办公打通消费者心结,定纷止争;将宣传教育与检视工作相结合,以“3·15”活动为契机全面归集消费者反馈的侵权问题,检视机构工作短板,通过行业自律、倡议约束等形式有效减少侵权行为。2021年,天津银保监局指导行业协会成功调解纠纷385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44万元。

机构全力参与突出“实”。天津银保监局印发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侵害消费者权益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尤其是对警惕非法“代理退保”等情况开展专题宣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做好广泛宣传的同时,锚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集中宣传教育。

媒体密切配合突出“全”。搭建起覆盖《中国银行保险报》等多家权威媒体的宣传报道平台,同时充分运用行业协会、银行保险机构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优化四项工作

让数据说话实现精准。天津银保监局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数据对“3·15”活动工作重点实现精准画像,借助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通过集中研判分析,精准厘定消保工作特别是教育宣传重点地区、重点内容和重点人群,聚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提升教育宣传工作质效。

从监管发声传递导向。一是传递监管力度。每年“3·15”活动期间,天津银保监局领导都会带队赴行业协会、银行保险机构指导工作。二是实施奖优警劣。天津银保监局印发通知,明确将“3·15”活动纳入监管评价,充分调动银行保险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天津银保监局梳理上年度信访件形成“问题清单”,指导相应机构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将整改举措纳入宣传教育范畴,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让科技赋能注重效果。天津银保监局以“3·15”活动为重心,引导机构“上云、上链、上线”,线上线下结合,因地制宜探索疫情防控背景下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方式。2021年,天津银保监局组织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发布线上线下各类宣传资料511万余份,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11094次,触达消费者1943万余人次,发布原创消费风险提示或“以案说险”信息868条。

从长远出发做大文章。一是建机制。在搭建“大宣传”工作格局的基础上,该局通过培养队伍、总结经验、完善规范等方法夯实制度建设。二是延链条。将“3·15”活动前溯后延,向前对接机构内部治理,向后对接监管评价、督导检查,形成天天都是“3·15”、人人都是宣传员的工作局面。

关键词: 保险机构 行业协会 线上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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