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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讯!记者观察:父母更需要财商教育


【资料图】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李梦溪】

6月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其中,有一桩案件数额尤为巨大,即“曹某铭集资诈骗案”。

据了解,曹某铭以“5元办张会员卡随意吃喝玩乐”“投40万不仅能拿高额利息,还能在专门的养老院免费养老”等为噱头,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骗取宣传对象的信任后,曹某铭通过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高达46.98亿余元。

这样的损失是惊人的,在案件背后,有多少家庭破碎、多少老人遭受沉重打击,令人细思恐极。归根结底,这与财商教育在中老年群体中的缺失有着直接的关系。

此前,有专家提倡,财商教育要从现在做起、从娃娃抓起。实际上,老年群体才是最应该接受正规财商教育的群体。一是因为中老年人对于“养老”话题都很敏感,有从众心理,很容易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或被其摆布,让“有心人”有机可乘;二是因为老年人手里多多少少都有一辈子留下的“棺材本”,这也是他们屡屡被诈骗团伙盯上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老年人对新科技、新技术的接受过程较慢,即使心里有所警惕,从技术上也较难了解到相关公司金融业务许可和资质。

所以,防范养老诈骗非法集资要找对方法。在加大社区宣传的同时,可以系统性地向老年人科普相关金融知识,提高老年人财商,让他们作出正确判断。例如可将部分科普知识做成短视频,分步骤教导老人根据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许诺回报或分红、许诺的回报或分红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是否具有给付所承诺回报的盈利能力等方面,从而让其能够分辨融资活动是否属于吸收公众存款、公开发行证券等公开募集资金行为甚至诈骗行为;在科普知识的同时,也要畅通老年人的查询、沟通渠道,使其能够快速了解相关公司资质背景,从而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关键词: 相关公司 非法集资 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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