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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人身险新规在即,消费者保护更进一步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冀晓航】

4月15日,银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对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升级。

对部分保险消费者来说,因销售误导、销售人员未能完全理解、讲解产品条款或者不懂自己的需求等原因,买了并不适合的保险产品,造成了不少的纠纷,对保险就有了“买的时候这也保那也保”“理赔的时候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坏印象。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2.34万件,占投诉总量的62.16%。其中,涉及理赔纠纷投诉占比10.53%,销售纠纷投诉占比44.28%。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可谓是“对症下药”,主要包括销售主体管理、销售业务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拟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人员的人身保险售前、售中、售后行为进行全面规范。

对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分批次,最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达到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标准。这就为保险销售人员设置了及格线,此举的施行将会筛除部分素质、能力较低的人员,解决销售队伍参差不齐问题。

对保险公司、中介机构提出了要求,例如不得以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入司、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不得允许自保件和互保件参与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业务竞赛。这就从制度上调整发展方向,纠偏唯业绩论,直击弊端,进一步促进行业正本清源,回归保险保障初心。

设置前置性制度,提及销售适当性管理,力图从根本上降低销售误导的行为,引导保险从业者将合适的保险产品卖给有需求的人。《征求意见稿》强调消费者购买长期人身保险时,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在投保前,开展投保人保险需求分析、风险承受能力与缴费能力评估,依据评估推介合适的产品;此外,还明确了4种终止投保的情形,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细节化、场景化。

此外,对消费者的保护还体现在监管的与时俱进。当下,直播、大V带货很火,并且蔓延到了保险业。与其他普通商品不同,保险销售需要掌握保险、医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寿险、医疗险、分红险等产品具有一定的专业门槛,若无资质的主播“信口开河”,会导致消费者买错产品、错失保障,造成财产损失且风险敞露。对此,《征求意见稿》进行明文规范,要求主播、销售人员是有公司授权的从业人员,这将解决某些无资质主播坑骗消费者的问题,清朗销售,不留暗角、死角。

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上,还有很多路要走,例如保险条款如何兼顾专业和通俗化,这些问题还需要监管和行业进一步探索。不过相信等此次人身险新规正式落地后,会是消费者保护前进的坚实一步。

关键词: 征求意见稿 人身保险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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