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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催收联盟”危害溯源及治理构想(下)

□莫开伟

(上接4月8日本版同名文章)

对“债闹”合力“围剿”

从目前看,可从六方面下手,对“债闹”形成合力“围剿”之势,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不给其任何侥幸的机会。

从完善法律制度入手,制定专门打击“债闹”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增强法治震慑力。相关司法部门应尽快对“债闹”行为进行准确画像、明确定性,参照金融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刑法,制定专门的“债闹罪”,将其列为《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重要法律条款。全国人大应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并得以通过,以便对“债闹”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规定凡参与“债闹”活动构成相关犯罪要素,应承担刑事与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不同期限的徒刑,对产生特别危害及后果的,最高可至无期徒刑或死刑。非法所得一律充公上缴国库,最终目的是让“债闹”分子“坐穿牢底”和倾家荡产。同时,“债闹”入刑也符合国际惯例,如德国、日本、美国都将“债闹”等金融黑产予以刑事立法。显然,只有对“债闹”入刑,才能使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体系与民法体系更加完善和有保障。如此,可大大增强法律的威慑力,让“债闹”分子心存敬畏,不敢乱来。此外,政府部门协调法院建立与互联网经济相适应的诉讼机制,提高案件投诉接受能力,简化程序,缩短案件受理与处理时间,加快案件处理周期,增强法制治理“债闹”的公信力。

从构建完备的组织力量入手,将“债闹”列为共同打击对象,增强社会监管威慑力。可动员全社会力量汇集成抗击“债闹”的“汪洋大海”,打一场人民战争。一是金融机构、助贷平台、公安司法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通力协作,建立信用共享平台和工作联络机制、定期会议通报机制,形成统一意志,为打击“债闹”提供有效组织保障。二是建立立体的社会监管网络,抽调或聘请有关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各类金融组织、助贷平台、各金融监管机构等人员组成的专门监管力量,组建专门班子,设立举报电话,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日常监管和打击工作,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提高打击精准度,消除监管真空或紧一阵松一阵现象,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各部门紧密协作,实现监管打击的行动统一、目标一致,尤其在对债务人实施优惠金融政策时统一把关、认真甄别,将一切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屏蔽掉,堵塞一切蒙混过关的行为。此外,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实施监管部门、警方多元化整治,针对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加大对“债闹”源头治理力度。延伸打击链条,对于为债务人或“反催收联盟”组织提供虚假证明的机构组织或个人都要严厉追究经济、法律责任,形成反“债闹”的坚固堡垒,铲除“债闹”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此外,还可与设立金融法院一起考虑,在金融监管机构设立“金融派出所”,充实具有专业金融知识的“警察”,专门负责“债闹”诈骗犯罪类案件的取证与侦破,提高金融违法案件查处的灵敏性与及时性,加大打击“债闹”犯罪力度,提高金融监管的威慑力。

从提高公众社会信用意识入手,将“债闹”列为诚信社会之大敌,增强全社会的“免疫力”。遏制“债闹”需要举全社会之力,尤其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加强教育引导,把倡导全社守信作为永恒的教育目标:通过各种途径狠抓公众的信用意识教育,尤其是从小学抓起,到中学再到大学,开设诚信教育课程,塑造民众守信品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并将守信纳入个人征信,尤其是将“债闹”与赖债一样记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对其本人工作求职、生活消费、子女升学就业等实行全方位限制,全面封杀,不给其任何侥幸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全社会不敢参与“债闹”、不能参与“债闹”和不想参与“债闹”的健康向上氛围,“债闹”最终将不攻自破、土崩瓦解。

从加大高科技运用入手,将“债闹”信息纳入重要金融监控目标,提高打击的精准度。当前,各政府职能部门、各金融机构、助贷平台等应努力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债闹黑名单”制度。而要实现“债闹”信息共享,必须加大科技信息建设投入力度,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牵头,各大平台发挥各自在金融科技领域的优势,迅速建立共享“信息港”,对“债闹”动向或苗头能及时掌握,做到未雨绸缪,让大量“债闹”胎死腹中,或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将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征信体系、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共享“债闹黑名单”,对恶意逃废债、恶意投诉行为的当事人给予联合惩戒,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寸步难行。此外,通过高科技手段加强对互联网投诉平台监管,提高大数据对恶意投诉的甄别能力,对于纵容有明显债闹倾向的行为,相关平台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从加大宣传力度入手,将“债闹”行为进行准确画像与曝光,增强公众的识别力。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各类金融组织、各金融监管机构应形成共识,建立统一的宣传渠道、宣传口径和宣传方式,将“债闹”表现形式、社会危害等通过各类舆论媒介或平台进行宣传,不断增强民众对“债闹”行为的识别力,增强民众对“债闹”的抵制力。同时,通过宣传引导民众增强对“债闹”的防范意识,充分意识到“债闹”是一种涉黑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理性消费和合理借贷意识,远离“债闹”,避免陷入“债闹”设置的各种圈套,确保自身生命财产的安全。

从推进普惠金融入手,满足广大弱势群体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构建隔离“债闹”的“防火墙”。 在严厉打击“债闹”的同时,应继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规金融机构、放贷组织和助贷平台应根据广大普通民众尤其是社会弱势金融群体的需要,切实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推出新的金融服务方式,研发出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或项目。同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消除对弱势金融群体实施金融服务的不必要风险担忧,对民众正当、合理的金融需求给予充分的满足,使民众自觉隔断与“债闹”组织的一切联系,最终使“债闹”无处遁形。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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