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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闻】一年内外包机构应100%备案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许予朋】

5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当前国内收单外包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外包市场自律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但与此同时,行业中也存在部分收单机构对合作外包机构管理弱化、部分外包机构有待进一步执行协会自律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

一方面,《意见》从健全内控、完善准入管理及登记备案等方面对收单机构加强外包业务管理提出了要求。《意见》提出,收单机构应健全内控机制,把好外包机构准入标准,选择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范要求的外包机构开展合作,不得采取“注册即合作”等不加审核的自助合作模式。同时,《意见》明确,强化信息登记。截至2023年9月30日,收单机构合作外包机构整体备案完成比例应达到90%以上;《意见》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外包机构备案完成比例应达到100%。

另一方面,《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过程检查及风险管控。收单机构应建立对外包机构的检查制度。同时,收单机构应通过监控检查等手段强化对外包机构推荐商户的风险管控,不得将商户资质审核、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与变更等服务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不得支持外包机构代特约商户向收单机构发起提现或资金结算的交易指令。此外,《意见》提出,强化信息安全,规范聚合业务。收单机构和聚合支付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应当对其业务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技术标准规范性等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聚合支付服务机构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

对于外包机构,《意见》强调,要引导外包机构在合规方面与收单机构相向而行,规范经营。一是遵从自律管理,配合收单机构检查要求,定期自查整改。二是业务真实合法,严禁从事套码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本地化经营要求。三是维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向商户提供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修改、向收单机构发起提现或资金结算的交易指令等涉及资金的服务。四是诚实守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和产业引导下,外包市场迅速发展壮大。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已完成备案并公示的外包机构超过1.6万家,外包业务涵盖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多种业务类型,外包机构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生态。

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到2023年6月底前,外包机构需完成自查整改,收单机构完成自查并制订整改方案;从2023年7月开始,将启动自律检查阶段,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进行持续巩固。通过明确后续工作安排,协会将引导收单机构和外包机构等市场主体的预期,压实落实《意见》的主体责任,促进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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