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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资讯:建议设立个人养老补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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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樊融杰

近年来,大力发展养老第三支柱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兼商学院代理院长金李将就设立个人养老补充基金提交相关提案,建议积极发展针对普通百姓的财富管理,在国家责任与用人单位责任之外打造一个全新的国家养老大基金机制。

金李认为,相当多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以及个体户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未来的养老保障存在严重缺陷。从劳动力角度看,更换工作频繁、灵活就业、多项兼职等情况广泛存在,人们的就业身份不断转换叠加,因此,原先依托就业机构所制定的各种制度性养老保障安排在未来可能会不符合时代需要。

金李注意到,去年底推出的个人养老金受到热议,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每月免税额度仅1000元,激励作用有限;目前缴税人群少,税优激励覆盖面窄;投资期限长、选择少、限制多。

对此,金李建议设立个人养老补充基金,所有的雇主(包括民营企业、国营企业、个体户等)都为被雇用者提供一个选项:比如被雇用者可以取出自己8%的收入,雇主配比4%,然后一起交给国家养老大基金进行统一管理。

在具体操作上,金李认为可以分为3个层面。首先,可以在国家养老大基金层面设置若干适当的选项:提供若干比较标准化的场景,形成若干固定搭配的定投模式;同时也提供大约几十种基本的底层产品,允许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资源和偏好灵活选择,在这些底层资产之间进行自由配比。未来,各种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和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只由财政出资)等都可以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择优进入到个人养老补充基金的白名单中,其提供的产品既可以作为基金的底层产品,也可以成为国家大基金层面提供的若干定投模式中的组成部分。

其次,可以更多调动人民银行、证监会和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而非传统社会保障性基金监管部门的积极性,财政税收体系给出税收等国家的优惠支持政策,金融监管部门则确保金融投资的执行效率和公开透明,便于发挥各监管部门之长处。

最后,国家对基金的运行管理进行一定的指导,但主要采用市场化原则,包括提供市场化激励机制,遴选最优管理人。资金的具体管理主要交给市场化机构,建立一套市场化机构的优先评级推荐体系,而不是由基金自己建立内部管理团队,以避免在基金层面上存在太多权力寻租导致的腐败问题,提升整个基金的运营效率和公开透明性。利用市场竞争招募优秀的基金管理人以充分地发挥出投资效率,实现专家管理。

关键词: 地方政府 严重缺陷 对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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