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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聚焦:记者观察:董责险距离成为上市公司“标配”还有多远?


(资料图)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李梦溪】

康美药业案判决后,又有独立董事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

8月16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实业”)发布的《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显示,根据近日索菱实业收到的深圳中院《民事判决书》中主要判决来看,判决两名被告人郑晓明、苏奇木分别对被告索菱实业债务的10%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梳理索菱实业此前公告可以看到,上述2人在索赔案件发生期间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此前,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丑闻曝光将董责险带入大众视线,而2021年年底的康美药业一审判决后引发了两个热潮,独董辞职潮和董责险咨询热潮。

长安保险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22年上半年来进行董责险询价的企业数量整体呈现上升态势。他认为,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后续注册制的正式落地,相信未来我国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数量将呈现爆炸式增长。

然而,董责险市场是否真的做好准备,成为上市公司的“标配”?目前,仍有两方面有待商榷。一方面,参保的上市企业是否明晰董责险的保险责任,是否真的接受董责险并非“免死金牌”。如果高管在执业中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由恶意欺诈造成的,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另一方面,险企如何规避风险也是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从以往案例来看,虚假陈述案件引发的索赔金额动辄过亿。因此,对于险企来说,如何控制风险及风险如何分摊成为重中之重。目前可参考的一种方式是险企可共同组建共保体,来避免单个大额案件引发的索赔风险对公司的冲击。

此外,从数据来看,即使险企董责险业务同比上涨速度十分迅猛,但目前内地上市公司“董责险”的投保率仍存在很大的增长空间,目前不足20%,与美国的97%、欧洲国家的约90%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标配”虽远未达到,但董责险的发展步伐仍在稳步向前,也不断有“催化剂”事件促其发展。市场并未成熟,也许这时候,充分了解投保人需求,促进产品本土化以及做好企业高管的相关教育,更为重要。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康美药业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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