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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动态丨记者观察:绿色金融要走普惠之路


(资料图)

□记者 王方琪

目前,绿色金融所服务的大部分项目是大中型企业,很少有小微企业有能力开展绿色项目。但是,小微企业规模庞大,是应对气候与环境变化的重要力量。所以,绿色金融应该走出普惠的道路。

从理论上讲,绿色金融走普惠之路具有可行性。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具有内在联系,两者完全可以协同发展。一方面,两者都需要运用公共政策手段引导规范市场行为。绿色金融是将环境、气候友好的正外部性内部化的重要工具,普惠金融则是将服务弱势群体的正外部性内部化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两者都关注公平。绿色金融强调“可持续发展”,更注重代际纵向公平;普惠金融强调“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是群体间的横向公平。

从实践上讲,绿色金融走普惠之路同样具有可行性。如今,已经有依托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推动农业、小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的案例出现。比如浙江省一家银行,依托绿色信贷,大力发展以人为核心的全方位普惠金融,在服务对象上,逐渐从项目、企业延伸至个人客户。广西有的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上大力支持“三农”建设,推动“美丽乡村”和“生态乡村”建设。

但是,绿色金融走普惠之路也遇到了许多阻碍。

首先,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这一问题普遍存在于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中。主要表现在无论是融资主体的信用能力,还是资产能力均难以充分满足金融安全性需求,以至于各服务机构在面临传统风险的同时还需解决其在发展过程中的衍生风险。

其次,政策指导文件指导对象不全面。绿色金融相关指导文件中,缺少对农民、小型农业群体的关注,难以直接发挥绿色金融对个体的引导作用。

最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关系尚未协调。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环境污染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倒U型的关系,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绿色发展才能成为主动推动的共识。因此,对于普惠群体而言,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实现绿色转型。

绿色金融要走普惠之路,还要致力于解决很多问题。比如,统一标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统一标准体系包括完善绿色金融普惠的评判标准、市场准入标准、考核标准以及激励奖补标准,以及监管评价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其目的在于运用政策法规的手段,降低融资成本。此外,针对农村和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问题,还要进一步发挥绿色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关键词: 小微企业 环境污染 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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