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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如何尽快消灭“漂绿”

第一,要尽快强制性要求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发布自己的ESG报告,让企业定期披露其环境信息(包括碳排放)。

第二,我国要尽快组织专家,根据本国国情,出台ESG的相关标准。

第三,要对从事ESG报告撰写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其工作流程。

第四,对“漂绿”企业这种绿色消费领域的“李鬼”,需要加大处罚力度。专家、媒体人、律师、公众应该联手监督,净化绿色信息生态。

第五,上市企业可设立首席绿色信息官一职,统一对外发布企业的涉绿信息。对那些明知故犯,肆意“漂绿”的首席绿色信息官,可在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郑挺颖)

关键词: 上市公司 环境信息 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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