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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张琳: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记者 朱艳霞

“在我们调研走访的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相关社区可以看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不足。很多单位有空置的场所,却由于不能用于经营性设施以及不能免费或低价提供给社区服务中心做居家养老服务,导致一面是房屋的闲置,另一面是没有可提供服务的场所。”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表示。

在张琳看来,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但在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却是最薄弱的环节。具体来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法律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待完善,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场地仍然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管理经验不足,等等。

为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的市场化运营和服务供给水平,张琳提出了七点建议。

一是完善基础卫生公共服务。我国应在现有的卫生公共服务系统中加入对老年人“复原力”的关注,通过社区基础医疗尽早发现和治疗非传染性疾病。为患有心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其他非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或高危人群,提供有效的卫生服务,防止功能缺陷的累积、降低住院需求、减少使用昂贵的高科技干预并降低早逝的发生率。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侧重点应逐步从护理服务转向预防保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延迟衰老、预防保健的服务,可以涵盖日间照料、上门护理服务、各种健康保健指导以及社区卫生站对老年人视力、听力衰退的检查等。

三是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建议出台老年人能力评估国家标准,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沟通,确保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结果互通互认。

四是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应制定规范的准入门槛,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本、配套设施、服务内容和人员配置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其经营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

五是加大对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和所在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激发其潜在需求,进而促进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设与发展。

六是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建议从省级层面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同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建立分档分担的支出责任,构建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担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福利水平。

七是丰富服务主体,吸引社会力量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有意愿和业务先天具有社区黏性的社会资本(企业)积极参与,创新政府主导下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和协助社区及企业自主开展服务。

关键词: 公共服务 服务中心 预防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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