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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时评】不能让校园贷死灰复燃

□周慧虹

学生因无收入来源无法贷款,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帮忙“换个身份”通过审批。近日,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校园贷在个别在线职业培训机构依旧活跃,机构“老师”除了推销课程外,还担任“贷款专员”,教授各种技巧规避贷款平台身份审查。

校园贷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严重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此,监管趋严已成为业界共识。除专项整治外,上海、深圳、重庆、广州等地方行业自律组织相继出台“禁令”。监管部门曾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治理校园贷乱象。

在社会相关部门的齐力整治下,诸多涉及校园贷业务的平台陆续谋求转型或逐渐退出,校园贷无序蔓延态势得到很大程度治理。尽管如此,从部分校园出现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乱象,到如今媒体曝出校园贷混入在线职业培训机构,种种迹象表明,校园贷始终面临着死灰复燃的可能。

校园贷之所以最终得逞,参与各方往往难辞其咎。就以此次曝光的混入在线职业培训机构的校园贷来说,首先,培训机构的“老师”充任“贷款专员”,可谓始作俑者。其次,相关贷款平台的审核形同虚设,电话回访后就不再核实信息真假;有的平台甚至不审核,全盘接纳学生提交的虚假信息,并发放贷款。最后,作为涉事学生,对于校园贷的本质及其危害,还是缺乏清醒认知,自我防范能力欠缺。

只有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才能防止校园贷死灰复燃。2016年4月,教育部与原银监会就曾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目前来看,这种预警与处置机制不仅应当建立起来,而且必须与时俱进,确保其真正管用。在此基础上,金融监管及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协作,围绕校园贷呈现出的新趋向、新特点,以适宜方式面向广大学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其于纷繁乱象中看清校园贷真面目,自觉远离校园贷。与此同时,各地商业银行亦需结合学生群体在学习、就业、创业当中面临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相应金融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以规范、合法的金融服务将不良网贷逐出校园。

防止校园贷死灰复燃,切实维护莘莘学子的合法权益,社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亦当主动出击,有所作为。对于那些与不法网贷机构沆瀣一气、培训质量不高的在线职业培训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警告、停业整顿乃至注销的惩戒措施;对于诱导学生参与校园贷的人员,可将其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严格管理。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类似这样的规定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还可继续探索完善,以法治善意为学生免遭校园贷侵害构筑起牢靠屏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

关键词: 死灰复燃 职业培训 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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