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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花钱“洗白”不了征信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 【记者 韩业清】

当前,信用服务领域的失信问题仍然突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专项治理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

所谓“征信修复”,其实都是不法分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故意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而捏造出来的概念。或教唆他人伪造证据材料进行投诉,或谎称开办教授“征信修复”技巧的培训班,或趁机泄露、买卖个人信息来获利,这些非法行径总离不开“欺骗”。

打着“征信修复”等旗号行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为何总有人频频“入坑”?可能与这些行为切中了某些人的心理需求有关。近年来,我国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逐渐形成。在“一旦失信,寸步难行”的严峻现实下,一些失信人员很容易产生“信用修复”的迫切想法。

实际上,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说法。

凡是声称合法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任何机构、个人都无权随意删除、修改征信记录。即便有了不良记录,也不要过于恐慌。个人信用报告上的不良记录不会伴随终生,还可通过发表个人声明的方式,阐述对不良记录的解释和说明,个人信用报告会如实记载。

如果认为信用报告上的个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以向金融机构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办理异议不收费。如果认为自己的征信合法权益被侵害,也可以到本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投诉也是免费的。

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日益完善,个人征信也成为一个人在数字社会中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凭证。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进行“征信洗白”,不如从生活的点滴中珍惜个人的“信用清白”,否则不仅无法给征信“去污”,还可能会掉进更大的陷阱。

总之,“征信修复”不仅触碰了法律底线,更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对此必须重拳治理。花钱“洗白”不了征信,只能越“洗”越“黑”。子曰:民无信不立。个人信用的建立,要靠脚踏实地。取信唯有守信,没有任何捷径可循。失信唯有纠错,才可实现信用重塑。

关键词: 个人信息 社会信用体系 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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