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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险消保再升级

为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6月1日起,消费者在河北省辖内投保人身保险产品“双录”(现场同步录音录像)范围将全面升级。

《通知》明确,凡投保人为自然人(即个人消费者),且投保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保证续保的人身保险产品,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双录”。投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团体保险的,无需“双录”。

据了解,“双录”内容主要包括征求投保人同意、证件出示、产品介绍、单证签署等环节。涉及保险责任、保单权益等重要事项,与消费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通知》明确,消费者应在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回答问题并确认相关事项,明明白白买保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双录”要求适用于在河北省辖内销售人身保险产品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各类保险机构。

6月1日前,部分保险机构选择不同地市或销售渠道开展“双录”试点。6月1日起,将全面正式实施。

(李志军)

关键词: 人身保险 销售行为 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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